**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办公厅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概况:
**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涉及苦水河干流及其它8条支流入**。其中苦水河干流**县段治理范围为萌城~石堂沟沟口,**区段治理范围为石堂沟沟口~方家圈沟口,**区段治理范围为方家圈沟口~黄河入**段。**市自沙沟至火城子村、吴灵青公**至入**段与**市以河为界,河道范围包含在**区河道范围以内。
其它支流入**治理范围自入**向上游延伸0.2~0.5km。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苦水河干流
⑴**护岸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护岸41处。其中**县段22处,**区段13处,**区段5处,**市段1处。
⑵河道疏浚工程
河道疏浚1处。
⑶防汛道路工程
**防汛道路工程6段,布置防汛道路附属穿路涵管38座。防汛道路全部位于**市**区。
⑷洪水监测断面防护工程
**洪水监测断面防护工程4处。
2.支流入**
其它8条支流入****护岸8处,包括**区和**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⑴对项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方式方法进行分析。
⑵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⑶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⑷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
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⑴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⑵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⑶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⑷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⑸对本项目的态度;
⑹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6年05月26日—2026年06月01日)。
(六)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邹璇
联系电话:0951-****506
邮箱:****@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
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