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
| E****000201G****3001A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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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 2.1.2 招标编号:HBCT-261078-001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42辆环卫车购置。购置12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16辆,12吨纯电动湿扫车4辆,18吨纯电动湿扫车9辆,18吨电动雾炮车2辆,18吨电动洒水车8辆,12吨电动洒水车3辆; ②新能源车辆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建设1600kVA箱变2座,在原车位上安装一机双枪240KW充电桩20台及低压配电、电缆敷设等。 2.1.4安装及交货期: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环卫车交付工作。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卫专用车相关标准要求,其中新能源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4)投标截止后,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标书代写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7 00:00至2026-06-02 23:59(**时间,下同),登录 **县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技术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联系人:孙晓亮,电话:156****7217,邮箱:****@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9-****751 电子邮箱:bxfgjbgs@vip.****.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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