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受 ****委托,对白龙洲大桥(甘蔗滨******停车场项目(运营服务)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由我司多渠道筹措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白龙洲大桥(甘蔗滨******停车场项目(运营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服务一览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情形。
4.6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05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06月01日23时59分59秒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方式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市**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凭证的复印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7.1开标时间: 2026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7.2开标地点:**市**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市**县国资大厦5楼
电话:0591-****1235
联系人: 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达路136号A栋楼二层A206单元
邮 编: 350000
电 话: 187****3623
联系人: 肖丽丹
项目负责人: 张婷
电子信箱: ****@qq.com (此邮箱办理本招标项目相关事项)
10、账户一览表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
|
| 账 号:****79428 |
|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注:****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活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及相关配套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均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涉及“政府采购”相关表述的,仅作为程序性参照,不改变本项目法律适用性质。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第1-5年分润比例(%) |
第6-10年分润比例(%)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白龙洲大桥(甘蔗滨******停车场项目(运营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
1(项) |
不低于27% |
不低于20% |
10000元 |
注: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费及后续使用费等),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竞价模式,投标人按“分润比例”进行报价,价高者得。
(1)报价标的:
第1-5年分润比例(%):不低于27%
第6-10年分润比例(%):不低于20%
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报出更高的分润比例,不设上限。
(2)保底收益:
第1-5年:月分润不足6万元时,按6万元计收
第6-10年:月分润不足3万元时,按3万元计收
投标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接受上述保底收益条款。
4、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评委会如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如不能合理说明和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系非低于成本价竞标的,由评委会将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