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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市**区**西大街86号15幢1层商业1001-1002号、3层307-312号、18层、20层-23层 | 报价:****000(元) | 88.54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项目 | **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项目 | 本年度参加**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联已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故持证残疾人除外;****管理局已为“帮扶退役军人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故此类人员除外)。 | (1)承保单位应具备丰富的承保、理赔工作经验,拥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与危机化解能力。 (2)承保单位要具备开展理赔工作所需的场所、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参保后客户咨询、宣传、理赔现场查勘、投诉处理、志愿助残服务等日常工作。 (3)承保单位要具备网络、电话、短信、网点及专员等多样化服务渠道; (4)承保单位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要具备现场查勘车辆; (5)承保单位要围绕理赔工作的合理性、保险责任与 | 2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若考核合格第二年续签保险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重新招标)。 | 不低于以下标准: 意外身故30000元;意外伤残最高30000元;意外医疗最高5000元;意外医疗住院津贴50元/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祖桂桃,薛一花(第1包采购人代表),赵蕊芬,赵永龙(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太芳,侯丽芳,柴秀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梗**街中段336号
联系方式:0351-****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梗**街428****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58****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素琼
电 话:158****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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