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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及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7:41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侦,杨翔宇,刘宝兰 | ||
| 总成交金额 | ¥60.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42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自治区**市**区**东街7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71-****2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呼和****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1-****421 |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 | **市**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24层2811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05,000.00元 | 85.6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C****0800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及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1) 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服务内容 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财政部、国家乡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财农〔2024〕5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采取第三方机构抽取项目的方式,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实地勘察、受益户访谈等方式,对常态化帮扶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和项目立项、实施 、验收、管护、绩效等全链条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核查,实地核查完成后提交核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等相关资料。按采购方要求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信息系统资金项目等相关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机账实一致。具体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①组建实地核查团队。 团队具备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方面专项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熟悉农业/农村/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方面政策和工作,具有农业/农村/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方面资金项目评价、检查、审计等方面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团队总人数不少于25人(含项目负责人)。 参与实地核查的骨干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资格。参加实地核查人员应具备2年及以上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②开展实地核查 一是核查范围。包括**自治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使用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的项目,根据要求兼顾以前年度衔接资金或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实地核查抽取资金项目以开发式帮扶任务为主,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农场巩固提升、****林场巩固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任务资金项目至少各抽取1个(如不涉及某项任务,则不对该项任务进行核查)。总体上,每个旗县实地抽查项目原则上以产业项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其中抽查产业类项目不少于3个、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至少抽查1个,截至核查日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实地核查全覆盖。二是核查内容。(1)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投入规模和资金分解下达进度。(2)项目管理。包括帮扶项目库管理情况、项目提级论证情况;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帮扶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 四个一批 ”要求落实情况。(3)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情况;(4)资产管理。包括资产形成、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情况。(5)资金使用成效。包括开发式帮扶、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农场巩固提升、****林场巩固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任务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有序推进情况;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效果;资金支出进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6)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上级督查、审计、巡视、绩效考核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7)其他相关内容。三是核查原则。(1)突出问题导向,事实清楚。(2)主要对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核查,根据要求兼顾以前年度资金项目。(3)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工作重点突出、指向明确,尽量细化量化,易于操作。(4)挖掘提炼各地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四是开展方式。采取“季度常态化核查+年度数据治理 ”方式开展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通过实地踏查项目、访谈受益对象、信息系统数据调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③开展年度数据治理 2026年第四季度,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需供应商组建响应文件中“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名单内7人左右工作团队,协助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信息系统内资金项目相关数据的归集与校验工作,服务时间预计10个工作日。 ④选派人员驻场服务 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须从响应文件“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名单中选派2名人员,常驻****集中办公,专职负责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编制、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⑤具体安排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供应商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每次实地核查启动前5日,制定具体实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打分标准,报采购人同意后具体实施。 二是开展实地核查。组织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团队力量,形成高质量、稳定的实地核查工作队伍,行前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分组赴各地开展核查 。 三是提交核查成果。每次核查结束后10日内完成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提交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实地核查报告及问题清单,并由响应文件“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中项目负责人向采购人汇报。2027年1月31日前形成盟市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报告;**自治区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报告;第三方机构工作方案,全部原始工作底稿。 (2)2026年度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内容 ①《****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24〕2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2026年第四季度将集中组织开展绩效实地评价工作,实现对承担京蒙协作任务的旗县全覆盖核查。本次绩效评价2026年京蒙协作资金实施的产业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类项目全部抽查。 ②服务成果 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2026年度**自治区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问题清单,3 1个与**有结对关系的旗县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基本要求: 采取“季度常态化核查+年度数据治理 ”方式开展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分批次形成103个旗县(市、区)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实地核查报告及问题清单;盟市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报告;**自治区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报告;2026年度**自治区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问题清单,31个与**有结对关系的旗县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常态化帮扶资金全过程管理服务。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事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 (3)在服务期间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按照采购人的业务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制定严格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并对核查情况真实性及服务成果结论准确性负责。 (5)不得收取被核查单位及个人任何费用、礼品、礼金等,不得向被核查单位提出与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机承揽其他业务。 (6)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虚假数据材料信息导致结论失真,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通过自媒体发布等方式外泄与项目有关信息,或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达不到采购人在服务需求及采购合同中提出的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费用,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承诺开展实地核查的团队成员,应与投标时提供的团队成员一致,因客观因素临时更换团队成员应事先征求采购人意向,并确保更换人员与被更换人员条件一致。供应商必须承诺,除非采购人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团队人员的要求,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团队人员。 (8)供应商承诺服务标准符合常态化帮扶资金、京蒙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实地核查应满足,核查场景可还原、核查过程可追溯、服务成果可比较等工作要求。 (9)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容资料、文档、被核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内容。 (10)供应商承诺团队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应确保服务需求及采购合同中提到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 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全部评价成果和相关资料 |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规定的标准开展服务。 | 605,000.0000 |
王*(采购人代表)、杨**、刘**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的1.5%,不足一万按一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东街70号
联系方式:047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呼和****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联系方式:0471-****4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71-****421
****
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