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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104号、242号文件要求及**县土地****小组集体表决结果,我县拟收回收购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收回收购价格等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一:位于**县新生街以南、皂角巷以西原城郊粮站,土地面积5165.24㎡(****),原出让成交价1124.56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收地基础价为872.41万元。拟按收地基础价下浮18%实施收回收购,即地块最终收地总价为715.38万元。
地块二:位于**县二环以东、金城路以南、西苑路以西、邓隆路以北地块二A,土地面积46942.19㎡(约合70.41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原出让成交价13150.0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收地基础价为12697.86万元,拟按收地基础价下浮18%实施收回收购,即地块最终收地总价为10412.25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至2025年5月28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实施收回收购。
联系人:刘女士、铁女士。
联系电话:08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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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