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复垦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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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镇**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复垦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和《******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镇编制了《**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镇**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复垦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为《调整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调整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根据《******厅关于印发落实省级自然**行政职权调整实施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43号),2023年10月31******厅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地块验收”事项委托**市自然**主管部门实施。即《调整方案》将在我局正式批复后开展土地复垦实施,复垦期限为自《调整方案》获得批复之日起的1年内。

二、规划目标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镇**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位于**镇。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拆旧区为2个地块,地块面积为89.44亩,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地块CJ001权属单位为**镇南星村茅坪第二、茅坪第三、茅坪第四、南星村骆屋第五、****经济**社;地块CJ002权属****经济**社。

(二)项目拆旧区共89.44亩,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城镇村属性为村庄,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确定拆旧区地块复垦的土地利用方向为:可复垦园地87.76亩、农村道路1.68亩。

四、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网上公示地址:

http://www.****.cn/gzjg/sfbm/hsszrzyj/(****网站)。

(二)张贴公告:****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函复:****,邮编:529700;

(二)联系电话:0750-****498,联系人:刘小姐。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

附件:**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镇**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复垦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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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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