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南等25座加油站罩棚漏水等零星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泰南等25座加油站罩棚漏水等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 | **省**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附属楼2层206室418区间(**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自贸试验区内) | 9636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成交金额(元) |
| 1-1 | ****兴泰南等25座加油站罩棚漏水等零星维修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本项目总工期为自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日内施工完毕。****加油站停业进行施工的,则单站停业时间不超过5日。 | 郑春 | 闽235********06114 | 9636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元璋、詹善章、林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为包干20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杨桥支行、账号:350********052505105。
3.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不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公司未按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2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方案,******公司未按谈判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8.1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以横道图方式表示),以上属于谈判文件第二章14.2.2规定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符合,响应无效。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5楼4层
联系人:吴金丹
联系电话:059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人:吴萍
联系方法:0591-****1177、177****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