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省级财政“高原粮仓”无土栽培牧草货物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标书代写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要求前提下),包含:①项目分析(包括建设背景、建设的必要性、现状与需求分析等);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的措施;③货源组织方案(包括组织、运输计划、配送方案、安装及实施进度等);④玻璃大棚基础配套、无土栽培牧草大棚基础配套、锅炉设备间基础配套建设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进度计划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⑤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包括进度目标、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等);⑥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包括配备计划及以职责分工等);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目标、管理思路、管理措施等)。 根据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以上7项内容,无缺少或漏项及不足得21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以下任意一点不足的扣1.5分,每项内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21分。 注:不足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种①方案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不吻合,没有与项目需求与项目概况相关的具体详细阐述(包括不限于建设背景、建设的必要性、现状与需求分析等);②方案内容未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未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③方案内容没有提出对分析出的重点、难点的专业化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④实施方案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⑤方案内容逻辑阐述不清楚明、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⑥项目分析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相关联,分析内容存在与项目需求不相关的内容;⑦方案内容没有结合采购需求,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所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⑧方案内容没有关联相关责任人;⑨未结合项目需求内容编制方案,未涵盖需求中的时间节点、人员责任划分、进度计划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一、计划编号:513********200001767;二、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局,联系方式:0837-****168;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名称:****
地址:松****社区
联系方式:138****4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 科创园D座)4层08、09号
联系方式:028-****60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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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