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 2022年编制完成,该《规划》在规范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项目选址的可实施性,降低殡葬设施的邻避效应,与其它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局部优化调整工作。
二、项目名称
**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局部优化调整
三、项目预算及要求
1.项目预算经费:13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报名无效)。
2.项目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3.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个月。
4.评选办法:低价中标法。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市陆域行政辖区范围一致, 包括**区、**区、**区、**区, 陆地面积约2296.82平方千米。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理清现状
调研现状**市区、****公墓****服务站点分布情况,分析掌握后续建设需求。
2.适宜性分析
根据公墓选址相关标准和规范,选址用地进行合理化避让,获得适宜**殡葬设施的区域范围。
3.现状殡葬设施用地评估处置
现状用地与适宜性用地进行类比分析,确定处置措施。
4.测算需求
根据公墓的服务分区示意,合理预测片区人口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人口相衔接;再结合人口死亡率预测各片区死亡人数。 再加上“三沿七区”搬迁墓穴量,****公墓的墓穴数量和用地面积需求。
5.确定新选址
结合甲方修改调整诉求,衔接其它相关专项规划,明确适宜性建设数量、规模,对具体条件的明确建设用地。
6.新选址殡葬用地建设管控要求
根据选址及周边条件,提出项目建设管控要求引导。
六、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公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省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七、成果要求
(一)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主要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附件三部分构成,其中文本和图集具有法定效力。附件通常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等。
(二)成果形式
1.成果形式应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备档。
(1)纸质文档采用A3幅面横开本装订 。
(2)电子文档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文本可采用WPS、DOC、PDF等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JPG、PDF格式存储,电子文件采用DWG、SHP等格式。
八、报名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等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信用中国”查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报价书及项目工作方案。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6月2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及报价书等)发送至邮箱shswc@haikou.****.cn或密封送达**市**区长滨三路3号市政府大院16栋北3楼3035室(现场提交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但受托人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等委托证明材料)。
十、其他声明
1.报名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2.****民政局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成本。
3.****保留解释、调整或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4.结果将通过****官网公示。
5.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89****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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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