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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49M5F60M | 建设单位法人:尉光林 |
| 尉光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丹**市 |
| ****办事处计家沟村 |
| 环保透水砖、水泥涵管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丹**市 ****办事处计家沟村 |
| 经度:111.****028 纬度: 32.****9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3 |
| 丹环审〔20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81MA49M5F60M001U |
| 2026-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49M5F6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81MA49M5F6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81MA488M4T81 | 竣工时间:2025-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涵管3万根、环保透水砖5000万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涵管3万根、环保透水砖5000万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混合搅拌、成型、晒干养护等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混合搅拌、成型、晒干养护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由吸粪车清走,后期市政管网覆盖本项目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处理厂处理;项目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 水泥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相应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堆场扬尘通过封闭堆场、地面硬化、加强洒水降尘、道路绿化等措施处理,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输扬尘、装卸扬尘通过采取出入车辆加盖防尘布、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破碎中采用湿式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外靠近公路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由吸粪车清走;项目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 水泥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堆场扬尘通过封闭堆场、地面硬化、加强洒水降尘、道路绿化等措施处理;运输扬尘、装卸扬尘通过采取出入车辆加盖防尘布、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破碎中采用湿式降尘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已做到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颗粒物0.0213吨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项目满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已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 项目建设过程中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已建成,未超过批复规定的期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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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沉淀池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由吸粪车清走 | 化粪池,沉淀池 | 验收监测期间: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1 |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相应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堆场扬尘通过封闭堆场、地面硬化、加强洒水降尘、道路绿化等措施处理,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输扬尘、装卸扬尘通过采取出入车辆加盖防尘布、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破碎中采用湿式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袋式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1 | 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外靠近公路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本目固体废物有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等。 (1)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机修等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用于公司内部设备润滑不外排。 ②含油的废劳保用品 项目运营期机修等过程中沾染废油的废抹布、废棉纱、废手套等,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不对外排放。 ③废油桶 机油年使用量0.1t,每桶机油约为0.025t,将产生储存机油的废油桶约4个。每次由油品供应商带走更换成品油,不外排。 (2)一般工业固废 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7.0787t/a,经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 ②废包装 年产生废包装袋约0.1吨,收集后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③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年产生不合格产品约200吨,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作为原料使用。 ④建筑垃圾废料 本项目年产生建筑垃圾废料约100吨,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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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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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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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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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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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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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