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沱江沿岸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审批
四川-内江-市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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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5-26

项目名称 ******区沱江沿岸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军
联系人 *雪琴 联系电话 152****8216
项目投资(万元) 8900 环保投资(万元) 4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7-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塔山公园、大自然湿地公园等城市老旧公园约435 亩进行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以及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同步配套改造口袋公园 5 处、改造生态厕所 10 个、改造生态停车位 665 个,配套智能充电桩 165 套及附属设施;增设自行车停靠点 4 处、能量补给站 10 处,增加直饮水系统 5 处,同步完善改造适儿化公共空间 600平方米、适老化公共设施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在施工期产生少量的弃渣,设计中注意取土和弃土的合理布局,尽量做到土石方填挖平衡,减少高填和深挖。
有环保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 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 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当 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 安排在距居民住宅较远处。 4)在施工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居民区较近的 建筑物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取各种拦挡、排水、护砌等措施减少项目建设期及建设初期产生的水土流失。

承诺:**** *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军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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