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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编号:****),评审小组于2026年5月25日按询比文件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息
| 推荐意见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费率 | 综合评分 |
| 第1候选入围供应商 | **** | 70.00% | 94.56 |
| 第2候选入围供应商 | **泽源和忻****公司 | 68.00% | 94.32 |
| 第3候选入围供应商 | ******公司 | 68.90% | 94.23 |
| 第4候选入围供应商 | 海逸****公司 | 70.10% | 94.17 |
| 第5候选入围供应商 | **省****公司 | 73.00% | 93.87 |
| 第6候选入围供应商 | **尊凯****公司 | 66.00% | 93.77 |
| 第7候选入围供应商 | **昌盛****公司 | 72.00% | 93.52 |
| 第8候选入围供应商 | 智诚达****公司 | 75.00% | 93.42 |
| 第9候选入围供应商 | **鑫****公司 | 60.00% | 93.32 |
| 第10候选入围供应商 | **星耀天都****公司 | 57.50% | 93.01 |
2.其他公示内容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振豪****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规定 |
| 2 | **恒信德****公司 | 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规定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规定 |
| 4 | **生产****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附基本账户信息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规定 |
| 5 | 华****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所附证书为经济师)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6 | ******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所附证书为经济师)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7 | **邦利工程****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主要人员数量不足)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8 | 山****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主要人员数量不足)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9 | ******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主要人员数量不足)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10 | **砼聚****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所附证书非高级工程师)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11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所附证书为经济师)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12 | **中咨****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主要人员数量不足)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13 | ****远景****公司 | 项目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主要人员数量不足)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主要人员要求”规定 |
| 14 | ****公司 | 响应文件中所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信誉要求”规定 |
| 15 | ******公司 | “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中“开标信息”栏填写的报价(服务费率)与响应函中的大写报价不一致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报价”规定 |
| 16 | **全汇****公司 | “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中“开标信息”栏填写的报价(服务费率)与响应函中的大写报价不一致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报价”规定 |
| 17 | **尚速****公司 | 响应文件中响应保证金打款账户不是基本账户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响应保证金”规定 |
3.公示期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日。
4.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交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如未提供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991-****168
监督电话:0991-****817
附件:候选入围单位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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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