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市**湾新区丝路之塔项目消防整改工程):
| **** | **市龙****社区人民路与八一****中心 C 座 23 层2301、 2302、 2303、 2309 | 3,534,083.57元 |
合同包1(**市**湾新区丝路之塔项目消防整改工程):
工程类(****)
| 1-1 | 专业施工 | **市**湾新区丝路之塔项目消防整改工程 | **市**湾丝路之塔项目消防整改工程,拟修复钢结构油漆破损处,幕墙玻璃、门窗破损处修复及精装修门窗改造、破损修复、消防系统整改等工程。建设工程包括钢结构防火涂料修复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清单为准。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 胡耀华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3,534,083.57 |
杨**、林鸿生、孙修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暂定以采购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费率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湾新区丝路之塔项目消防整改工程): 22190.87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公示期为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9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
地址:**省****中心渔港综合楼6F-2
联系方式:089****30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社区封塘路**家园营业房1号
联系方式:182****18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182****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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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