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县100MW/200MWh****电站项目;
1.2、招标编号:HNXRZ26-ZB-021;
1.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5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2、变更事项及内容
2.1、原建设地点:**市**县**镇;
现变更为:**市**县横涧乡。
2.2、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3、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4、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④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现变更为:
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3、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自开标日****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4、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④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2.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6月1日下午17:00 前;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6月2日下午17:00 前;
2.4、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火炎村阳光小区前排办公楼20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82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路80号绿地**会2号楼A座803室
联系人:张美丽、杨媛媛
电 话:0371-****0704、155****572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