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1 10: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171
通讯地址:**市**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000吨水性防腐涂料、水性环氧地坪涂料、聚氨酯防腐涂料、内外墙乳胶漆、真石漆项目 | 乌鲁****工业园林泉西路1325号 | **** | **天启环安****公司 | 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在乌鲁****工业园林泉西路1325号租赁******公司现有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43分31.094秒,北纬43度58分43.137秒)。项目设置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性丙烯酸乳液、钛白粉、滑石粉、颜料、水性环氧树脂、聚氨酯预聚体、碳酸钙、水性乳液、石英砂、助剂(分散剂、消泡剂等)等经称量、研磨、混合搅拌、调色分装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其中水性工业防腐涂料1800吨、水性环氧地坪涂料200吨、聚氨酯防水防腐涂料500吨、内外墙乳胶漆200吨、真石漆300吨)。 |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二)项目施****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三)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填埋场进行处置。 (四)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涂料生产线研磨、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汇入同1套“布袋除尘器+蓄热催化燃烧(RCO)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投料采用全密闭自动上料系统,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以上标准要求基础上,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涂料制造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有机废气治理、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六)运营期设备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七)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水沉淀滤渣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收集后交原生产厂商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布袋除尘灰、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八)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危废贮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生产厂房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