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宁远县棚户区改造泠南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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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棚户区改造泠**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5-26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12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12 09: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公告内容

**县棚户区改造泠**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棚户区改造泠**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题1. 招标工程量清单:室外附属工程-清单第六条“****处理站(无规格型号,暂按送审价)”,请公示送审价供投标人参考。

回复1:此项内容已删除,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

问题2. 本项目是否执行湖****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文),请明确。

回复2:该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以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地 址:宁****社区九疑中路251号

联 系 人:杨子房

电 话:180****8790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市**区香樟路255号云集大厦1232-1237房

项目负责人:朱伍军(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清、徐曦(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53****6692

传 真:0746-****123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地 址:**县九疑北路1号

电 话:074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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