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李花毛村2排至广场延伸路至大于卫星路土路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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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市/**区/廉庄镇/李花毛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企业性质
地址 **市**区廉庄镇李花毛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学优
项目周期 3月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集体 资金来源 自筹 115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市**区廉庄镇李花毛村2排至广场延伸路至大于卫星路土路改造工程
挂牌价格 115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面向法人单位
其他描述 1、项目要求: - 挖掘路基平整:总长1830米,机械施工,路基平整、密实、顺直。 - 废墟铺路:****广场延伸路880米、二排与四排**处至大于卫星路950米,机械施工,铺垫均匀、路面平整。 - 路渣采购与铺设:采购路渣60车,机械铺设压实,厚度均匀、基础稳固。 - 人工配合施工,确保各工序衔接到位,符合施工规范。 2、计划工期:3个月 3、质量要求及验收 ①质量要求:满足村民日常出行需求,严禁使用劣质、不合格材料;施工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路基、铺垫、压实等关键工序必须平整、密实、排水通畅,无明显坑洼、松散、积水问题。 ②质量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招标方按相关规范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按意见限期整改,复验合格为止。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具票据产生的税费均由中标方负责。 7、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8、其他未完****村委会共同协商,最****村委会所有。 9、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1、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具票据产生的税费均由中标方负责。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付款方式: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待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和相关资料之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 5、其他未完****村委会共同协商,最****村委会所有。 6、质量保修:两年内,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方需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日内到场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免费维修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7、争议解决: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1********012********00005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黑牛**道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6
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李花毛村2排至广场延伸路至大于卫星路土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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