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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6
| 发布区域 | **市/**区/万新街道/吴咀村 | ||
| 招标方名称 | ****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万新街道环宇道134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风起 |
| 项目周期 | 1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150000 |
| 项目名称 | ******经济**社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5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通过**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www.****.com)提交报名材料。 | ||
| 其他描述 |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工程内容:修缮村内排水管道,疏通下水道、垃圾清理、道路撒盐、维修村内路灯及线路、清理渣土修路、更换下水井盖、苫盖、伐木、给树木打药水等村内零活。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工程项目以成交价格为工程款支出上限,分项组织实施,待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质量要求及验收:符合招标方要求, 由招标方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督 5.其他事项: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12********00005 |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黑牛**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