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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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87MA49AR270U裴勇
胡熊**省**市**市
****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2021版本:103-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省**市**市 ****工业园发展大道
经度:111.613140 纬度: 30.197890****环境局
2025-09-24
荆环松审文〔2025〕33号****1087MA49AR270U002W
6000
250****
****1087MA49AR270U****
****1087MA49AR270U******公司
914********704544G2025-03-01
2026-04-282026-05-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8V1a2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于技改,对现有一期工程中的10万吨/年水泥稳定碎石层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改为以磷石膏为原料生产筑路材料、水泥缓凝剂及露天充填充料生产线项目属于技改,对现有一期工程中的10万吨/年水泥稳定碎石层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改为以磷石膏为原料生产筑路材料、水泥缓凝剂及露天充填充料生产线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磷石膏筑路材料80万吨,磷石膏水泥缓凝剂20万吨,露天充填材料100万吨。年产磷石膏筑路材料80万吨,磷石膏水泥缓凝剂20万吨,露天充填材料100万吨。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材料进厂、储存-磷石膏预处理-计量进料-混合搅拌-皮带机卸料、储存到成品料仓斗原材料进厂、储存-磷石膏预处理-计量进料-混合搅拌-皮带机卸料、储存到成品料仓斗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密闭运输,定期清洁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装卸粉尘采取原料库及厂房封闭,仓库地面加设土工布和HDPE防渗膜,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磷石膏破碎粉尘采取输送、破碎过程全程密封收集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皮带输送粉尘设置密封皮带输送机作业,在落料口采取洒水抑尘;搅拌粉尘设置密闭搅拌机作业,并采取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车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3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已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密闭运输,定期清洁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装卸粉尘采取厂房封闭,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磷石膏破碎粉尘采取输送、破碎过程全程密封收集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洒水抑尘处理;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皮带输送粉尘设置密封皮带输送机作业,在落料口采取洒水抑尘;搅拌粉尘设置密闭搅拌机作业,并采取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已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车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3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根据实际建设,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9683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已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各控制指标均达标排放。 已落实。项目竣工后已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已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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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2.9983 0 0.03 0 6.928 2.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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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沉淀池 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密封,洒水抑尘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要求 密封,洒水抑尘 满足排放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隔声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合理布局,隔声措施 满足排放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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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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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已落实。项目竣工后已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已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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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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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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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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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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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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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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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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