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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锂渣基装配式自保温新型板材试验补充协议 原合同编号: **** 项目背景: 原合同系为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锂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而委托****开展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二、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因碳酸锂制备工艺变更导致锂渣、压榨尾泥等原材料成分发生较大变化,****实验室小试马弗炉的温度场及试样尺寸差异较大,在中试试验阶段需对锂渣基装配式自保温板材的配方及烧成曲线反复进行优化调整。 目前已经烧制和计划烧制的试验板材数量、相应人工天数均远超原预估数量。根据原合同单价据实核算,实际发生费用高于原预估金额,需追加费用。 本次拟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以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相关情况 供应商名称: **** 相关情况: 该供应商已配备专用设备并全程参与原合同试验,掌握核心工艺参数,更换供应商将导致成本显著增加且无法保证技术配套的连续性。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出之时起至 2026年5月27日 。 五、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4款规定: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导致成本显著增加、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或在3个月内进行的补充采购,采购标的实质性要求及条款无变化且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可以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补充采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50%) 六、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联 系 人: 章婷 联系电话: 173****5461 电子邮件: ****@hcrdi.com 联系地址: **市**区黄河路与**路******技术中心 邮 编: 230051 备注: 任何供应商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超出公示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