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绣花裁片300万件、印花裁片167万件、印花布样3200米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6555,076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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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绣花裁片300万件、印花裁片167万件、印花布样3200米生产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乡镇新圩工业区**东路3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改扩建,不增加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的主要内容为:①取消原环评审批的服装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辅助设备发电机。②将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由“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江河道”技改为“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公司处理”。③新增一批绣花、数码印花及网版制作等设备,新增产品绣花裁片300万件、印花裁片167万件、印花布样3200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①由于厂区及周边污水收集系统和管网已建设完善,本次项目将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由“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江河道”技改为“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公司处理”。②项目的调浆用水、熨平用水、加湿器用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③项目产生的冲版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