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受****的委托,****承担了****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以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养殖场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沿河县祐溪街道联山村,项目总用地面积3106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85平方米。建设蛋鸡舍、蛋库、饲料库/生产用房、有机肥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存栏蛋鸡30万羽。主要产出为鸡蛋及部分禽肉产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废气、环境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项目环保工程主要措施包括:
①废水:生活污水、鸡舍****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土地灌溉,不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根据土地承载力分析,灌溉不会造成区域土地二次污染。
②废气:恶臭气体:运营期鸡舍恶臭(H2S、NH3)通过喷洒除臭剂、优化饲料、加强通风、加强管理、场地绿化等措施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H2S、NH3)采用周边植物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发酵罐恶臭(H2S、NH3)经活性炭吸收处理(效率90%)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场地恶臭(H2S、NH3)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H2S、NH3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有机肥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式,喷洒生物除臭剂+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暂存池恶臭(H2S、NH3)通过周边种植绿化。沼气经脱硫后作为场区生活能源,剩余多余沼气通过点火排放。饮食油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炒菜时产生的油烟,产生量较少,采用油烟机引至屋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烟气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③噪声:在对生产设备采取安装基础防震垫、设置在房间内,通过墙体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鸡粪便、病死鸡尸体、医疗废物、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鸡毛、饲料残渣、鸡粪采用机械带式清粪工艺收集鸡粪,经无害化处置后生产有机肥外售,对环境影响小。病死鸡委托****中心处理。医疗废物及废机油、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再利用。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晏波 0856-****111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宁工:182****5591;
单位地址:**省**市**区仁山街道唐家寨邓家安置区78号,单位和个人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电子邮件(****@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提倡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建设单位反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时间不受限制。
五、公众参与公示有效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6月9日。
公众调查意见表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附件下载,或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