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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东校区
答疑纪要(三)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实验小学东校区(招标项目编号:****)有关事项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本项目发布的“****小学东校区答疑纪要(二)”中“****公司控股****公司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修改为“****公司控股****公司,若其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彼此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或直接控股关系、亦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