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局部修改机动车停车位布局,机动车位数量保持不变;局部修改绿化范围,取消各栋屋顶绿化,绿化覆盖率由30%修改为17.25%;
(二)修改公共开放空间轮廓,调整东南侧人行出入口位置;
(三)项目东南侧成品消防水箱修改为地下消防水泵房;
(四)根据以上修改,并按照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范相应修改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由59823.38㎡修改为60256㎡,计容建筑面积由59823.38㎡修改为60006㎡,计规定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其中:厂房、门卫、小型商业计规定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宿舍由13216.06㎡修改为13360㎡,食堂由1636.61㎡修改为1630㎡,公用设备用房由137.33㎡修改为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27.38㎡修改为810㎡;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250㎡;相应修改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相关数据。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9日(10个工作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深汕特别**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汕特别**区鹅埠街道鹅埠路与**路交会处东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深汕特别**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212室;收件人:岑工;联系电话:0755-****6732;并在信封上注明“智能制造厂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sg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智能制造厂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项目总平面图
2.修改后项目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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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