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为****,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省范围内
2.2项目类别:服务类
2.3项目估算:人民币400.00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2.4项目概述:********公司2026~2027年度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限价)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间预(结)算、编制或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范围:********公司2026~2027年度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控制价(限价)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间预(结)算编制或审核等。
| 标包号 |
√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费率(%) |
服务期限 |
| 1 |
4 |
****2026~2027年度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400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年 |
注:招标所列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结果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框架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7 报价方式:本框架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 100%)(不含本身) 以下有效报价,且不低于成本。投标费率小于80% (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即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暂定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金额用于招标完毕后签订合同(即暂定价合同),仅作为招标时相关费用收取支付依据。
2.8 结算方式(含6%的税):
2.8.1 结算金额=项目收费基数×相关费用标准×中标费率。
2.8.2 相关费用标准:
|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
||||||||||||
| 序号 |
咨 询 项 目 名 称 |
服务内容 |
收 费 基 数 |
最高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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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万元以内 |
101-500万元 |
501-1000万元 |
1001-5000万元 |
5001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备注 |
||||||
| 1 |
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 |
清单计价法 |
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 |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3‰ |
2.5‰ |
2.4‰ |
2.2‰ |
2‰ |
1.8‰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 |
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
1.8‰ |
1.6‰ |
1.4‰ |
1.2‰ |
0.9‰ |
0.8‰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 定额计价法 |
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 |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
3.5‰ |
3‰ |
2.8‰ |
2.7‰ |
2.4‰ |
2‰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 2 |
工程结算的编制 |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 |
结算价 |
4.5‰ |
4‰ |
3.5‰ |
3.3‰ |
3‰ |
2.5‰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 3 |
工程结算审核 |
(1)基本收费 |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送审结算价 |
2.8‰ |
2.5‰ |
2.2‰ |
1.6‰ |
1.3‰ |
1‰ |
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
|
| (2)效益收费 |
|核减额|+|核增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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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某一成交文件结算金额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9 采购结果有效期:
2.9.1 框架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年。
2.9.2 合同期届满,若招标有效期满前未有新的框架采购结果且合同期内合同价少于预计金额,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本招标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9.3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2.9.3.1 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或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9.3.2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期限为6个月。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需**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期结束。**期内,发生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9.3.3当标的实际采购量达到该标的预估采购金额50%及以上时,可启动该标的新一批次采购工作。
2.10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分配原则:确定4家入围单位后,****一中标人分配100万元的业务份额;第二中标人分配100万元的业务份额;第三中标人分配100万元的业务份额;第四中标人分配100万元的业务份额。
2.12 适用范围:********公司。
2.13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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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标人需提供关于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3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标前30天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书代写www.****.cn网站自动生成的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PDF文档查询结果)。 |
|
| 4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取的“概述”页面,如公共信用信息显示有行政处罚信息或失信惩戒信息,则需再截取相关详细页面)。 |
|
| 5 |
资信要求:投标人在上级单位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
| 6 |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 |
|
| 7 |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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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段 |
| 1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
与招标文件名称一致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17时00分00秒(**时间),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报价等业务。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标书代写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电子标服务》(可在电子****服务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在平台网站界面“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安装包及安装使用说明》下载查阅)。
4.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5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下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文件。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5.2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市**区韶州大道35****中心18楼 |
地址:**市**区韶州大道35****中心17楼1721(咨询项目部) |
| 邮编:512000 |
邮编:512000 |
| 李工,电话:131****8160 |
咨询电话:彭工,电话:135****2304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机构:****
联系人:彭工,电话:135****2304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异议或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时效的(以实际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8)以上异议不受理的情形,若涉及采购文件条款实质性响应的情形除外。
9. 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公司运营管理部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