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及《**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名称
**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
二、决策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有关规定,**县上****省政府批复同意,****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7日公布,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考虑到**县上轮区片综合地价基准日至今已超过三年,为保持**县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要求,结合**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修订。与上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比较,Ⅰ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100.00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0.20%,Ⅱ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100.00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0.21%,Ⅲ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100.00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0.22%,Ⅳ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增加100.00元/亩,变化幅度为上涨0.24%。
三、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决策事项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四、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日。
七、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峨边彝族****社区**中路55号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33-****889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千分****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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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