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项目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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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项目抗震支架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5-27 10:00:00
发布单位:******区**西站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公告
公告标题:**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项目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项目抗震支架工程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30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8304平方米,其中住宅211804平方米,幼儿园3500平方米,配套商业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747㎡,最大基坑深度6.13米,最大单体面积12500平方米,最高高度80米,最大单体跨度9米,最高层数:27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投标人负责施工商业C地块、幼儿园、A地块(1#、2#、3#、4#、5#、配建7#、17#、18#、19#、20#、21#、22#)主楼及地下室、架空层及周边地库、示范区会所范围的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消防专业、暖通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的所有抗震支架制作运输安装工作。施工建筑面积122002.40m2(具体内容以图纸下发为准)

全部图纸范围内与主体有关的施工范围:

工作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完成上述施工范围内所含的抗震支架的设计及设计优化、施工及施工优化、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相应的深化施工、制作、安装、检测、试验、交付验收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范围及内容所包含的采购、装卸车、脚手架、二次搬运(含场内的多次转运)、夜间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测量定位放线、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所有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等,须满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要求标准。施工前期准备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并且完成各类实验检测(含第三方检测)、并出具相应的实验检测报告交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组织监理、业主、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各项验收、迎检等。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6月30日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同)(网址: https://scma.****.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5月 27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1日10时止(**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1日 10 时 00 分前通过“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你单位确认不参加本包件投标的,或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包件投标。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自 2026 年 5 月27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 日 10 时 00 分止。

9.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中交二公局**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2023〕19号)的要求,请**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商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商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局或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万—500万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500万—1000万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146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区**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199****6871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区**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 年 5 月 27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标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资料、并至少提供三年财务报告(2023年~2025年),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4月—2026年4月)至少1份机电安装/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等。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纳税信用证明资料,包括其信用等级证明、近半年的相关完税资料等,以证明其税务信用的优良。

2.附企业在征信平台上查询的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其他不良情况。

3.提供的安全许可证、资质证书附四库一等网站查询截图,且在有效期内。

注: /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有该工程施工经验(机电安装/抗震支架工程)3年及以上、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有该工程施工经验(机电安装/抗震支架工程)2年及以上,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

1

持有**C证、具有该工程施工经验(机电安装/抗震支架工程)2年及以上,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人员,若投标人自带设备超过10台套必须投入专(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涉及特种设备的,按要求配备持有效**或特种设备管理A证证书人员。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钻铣磨床

/

1

折弯机

/

1

铣钻

/

1

全站仪

/

1

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同时根据项目施工工期,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本项目使用该设备结束退场之日,总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船舶船龄应小于10年;外租和投标人自带常规设备出场年限不得超过5年”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标书费:1000.00元,****银行缴费凭证;

缴纳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区**西站西片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99-013353-01

缴费请备注:单位名称+抗震支架专业分包+标书费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7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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