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市****公司、****公司符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三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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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附件
2026年第三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查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资质
审查意见
1
**市****公司
延续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乙级
同意
2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