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异地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5.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53%,
立项依据:****改革局(项目代码:****)。
建设规模:**兴诚生猪屠宰厂异地搬迁项目分三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屠宰厂规划用地面积为28015.89㎡,总建筑面积21966.01㎡,其中: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11449㎡,总计容面积为17508.491㎡,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8819.69㎡,污水处理站2407.92㎡,公厕176.53㎡,门卫两栋44.86㎡,UASB两栋307.88㎡。二期建设综合楼一栋2690.13㎡。三期建设加工、分割车间一栋7826.88㎡。三期工程内容一次性建成,建成规模为年屠宰生猪70万头,近期投运屠宰量为年屠宰25万头,****处理厂扩建后投运剩余屠宰量,项目所有工程内容一次性全部建成,近期、远期投运屠宰量通过调整生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8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州**市喜洲镇文阁村;
邮编:671004;
联系人:费总;
联系电话:159****1724;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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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