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G4515大广高速公路**至**联络线**至**(蒙辽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山区段公路工程征收土地以及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工作,并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4515大广高速公路**至**联络线**至**(蒙辽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山区段公路工程征收土地以及地上房屋征收事项
2、项目概况:项目总体起点位于**市**区既有三眼井枢纽互通,接G4515赤绥高速**东环线段与G16丹锡高速,利用G16丹锡高速至小五家附近,向南经**市**山区平庄镇、**乃林镇、**县汐子镇、大明镇,终点止于**县忙农镇小东沟村,接G4515赤绥高速公路**省**(蒙辽界)至**段。
3、征收集体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山区**山镇新地村,美丽河镇**村,小五家乡小五家村、老西营子村,平庄镇黄安铺村、**庄村、**村、山前村、**地村、五支箭村、毛家窝铺村,五家镇望甘池村土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及附属设施等。
4.征收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范围:G4515大广高速公路**至**联络线**至**(蒙辽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山区段,凡在此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及附属物、附属设施等均属征收对象。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征收土地事项影响的公众对本征收土地事项 的态度、意见,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1.评估主体:****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晓彬 联系电话:180****4108 办公电话:0476-****401
办公地点:**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交通运输局五楼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0433 办公电话:0476-****676
办公地点:**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