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清能灌东8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审批
江苏-盐城-响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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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灌东8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5-27

项目名称

**清能灌东8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灌东盐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利用**县灌东盐场所属水面面积约1600亩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85MW,年发电量1.21亿kWh。项目建成后,可利用渔业养殖和光伏互补的优势,发展生态农业。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陆生生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类型,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待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貌;②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③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式,做好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的设备,避免产生高噪音对陆生动物的影响;避免在雨季进行松土和开挖等工程,对施工期间的材料堆场等做好围挡及遮盖措施。

2、水生生态:①施工前将鱼塘清空,施工期鱼塘不养殖;②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及人员作业范围,禁止超出作业带作业,尽可能减小施工扰动造成的影响;③施工废水和固废严禁直排鱼塘。

3、废气:①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②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③尽量减少临时施工占地,材料堆场等应远离附近居民区,设置防风抑尘网等防尘措施,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④建筑垃圾应定期清理、及时清运,需要在场内堆存的,应设置围挡或采用防尘网遮盖,同时辅以洒水措施。

4、废水:施工废水按要求收集后,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不外排。

5、噪声: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②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规范,对于相对固定的声源,尽可能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划运输通道。

6、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应对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到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

1、生态:①依托盐****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鸟类监测;②对检修人员开展培训,重点普及保护区重点保护鸟类的识别;③在光伏组件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用,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供鱼类活动,光伏组件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④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定期到光伏区巡视。

2、废气:无废气排放

3、废水:在运营过程中经雨水冲洗,无需额外对光伏组件进行清洗,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4、噪声:①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②合理布局,做好变压器的基础减振;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使箱式变压器等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等由生产厂家到场更换后回收处理,不在现场暂存。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在生产厂家换油时直接运走处置,不在现场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中心3****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7036

传 真:0515-****0078 E - mail:****@163.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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