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关于作出沅江市农旺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湖南-益阳-沅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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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关于作出**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分局 发文日期:2026-05-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7日我局对**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7日~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885****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环沅评表〔2026〕4号

2026.5.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分局

2026年5月27日

益环沅评表〔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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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公司:

你公司关于《**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和承诺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补齐**市泗湖山镇小龙虾产业链包装配套短板,推动农业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同时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促进**高效利用,**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选址于**市泗湖山镇三洲咀仓库(原泗湖山粮站),租赁**省****公司泗湖山粮站三洲咀仓库建设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1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布置发泡区、成型区、冷却脱模区、烘干区、原料区等)、锅炉房、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市泗湖山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同意**市****公司年产20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的选址并建设。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废气排气筒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发泡、加热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对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和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冷却补充水和水膜除尘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水膜除尘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三、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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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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