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舜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苏-镇江-扬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5-27
标 题: ******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时 效:
******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厂房及配套用房

建设地点

**市八桥镇长胜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良泽安全****公司

项目概况

****秉承良好的发展理念,拟投资2250万元实施“**厂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在现状工业用地上建设标准厂房,方便后****公司竞争能力。项目位于**市八桥镇长胜村,项目占地面积3333.33m2,**厂房及配套用房设计建筑面积50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仅建设标准厂房,运营期不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地所处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不大于300时,扬尘排放浓度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限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排放执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司法部,2023年6月1日);建筑垃圾管理执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扬政规发〔2017〕2号)。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