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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2MA10B4JL2F | 建设单位法人:刘春凤 |
| 刘春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茨榆坨偏堡子村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茨榆坨镇偏堡子村 |
| 经度:122.926280 纬度: 41.530790 | ****机关:沈****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9 |
| 沈环**审字〔2025〕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2MA10B4JL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2MA10B4JL2F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15-12-08 |
| 2026-02-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27 |
| 2026-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icle.html?type=imgtext id=15 ids=14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市**区茨榆坨街道偏堡子村,占地面积为1059.84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制造。项目投资50万元,建设1条生产线,并配套一台 0.09MW 电锅炉,建成后年生产人造板10万张(折合5060.56m)。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区茨榆坨街道偏堡子村,占地面积为1059.84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制造。项目投资50万元,建设1条生产线,并配套一台 0.09MW 电锅炉,建成后年生产人造板10万张(折合5060.56m)。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切割(2)调胶(3)涂胶(4)热压(拼板) | 实际建设情况:(1)切割(2)调胶(3)涂胶(4)热压(拼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项目涉及砂光、切割、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胶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宏孚细木工板厂涂胶(贴面)、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制品厂、沈****公司、****工厂、****工厂、鑫成木材加工点涉及涂胶、热压工序(热压拼板、热压贴面)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无组织排放。各项目涉及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无组织排放。据“报告表’提供的脲醛树脂胶、PUR胶检验报告及MSDS,项目使用的脲醛树脂胶和PUR胶的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根据“报告表”,无组织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后定期清掏。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胶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废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薄膜、废浸渍纸、废薄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暂存于锅炉房内,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涉胶车间、化粪池、旱厕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余生产车间及导热油锅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7、环境风险 各单体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分别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四、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罐区防渗地面、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六、建设单位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获许可不得无证排放污染物,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 七、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柴油运输车辆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并符合《****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将移动源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胶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涂胶、热压工序(热压拼板、热压贴面)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后定期清掏。废胶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废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薄膜、废浸渍纸、废薄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暂存于锅炉房内,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涉胶车间、化粪池、旱厕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余生产车间及导热油锅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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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已检测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已检测 |
| 1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涉胶车间、化粪池、旱厕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余生产车间及导热油锅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涉胶车间、化粪池、旱厕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余生产车间及导热油锅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 1 | 废胶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废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薄膜、废浸渍纸、废薄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暂存于锅炉房内,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废胶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废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已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炉渣(本项目不涉及)、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薄膜(本项目不涉及)、废浸渍纸(本项目不涉及)、废薄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各单体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 已按要求执行 |
| 1 | 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 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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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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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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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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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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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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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