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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商行****分局,坐落:**市大垛**民村、中兴**侧,宗地面积:2240.3平方米,权利性质:划拨,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二、收回方式
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