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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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省**市**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24层4号房产
GR2026TJ****241
挂牌价: 42.77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6-10
项目负责人: 王驰洋
联系电话: 010-****3064-8008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3064-8005
联系人: 张广明
联系电话: 159****7259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682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省**市**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24层4号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省**市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可提前与转让方指定的看房联系人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未经预约的,一律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思忆180****7489。 2.本项目挂牌价为含增值税价。 3.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 **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24层4号 |
楼盘名称
| 类型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 |
计租面积(m2)
| 56.27 | 设计用途
办公 |
土地面积(m2)
| 5.47 | 设计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否 |
楼层
| 24 | 附属设施
无 |
位置信息
|
周边配套
|
小区介绍
|
户型介绍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岷**路76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李国俊 | 成立日期
1997-11-18 |
注册资本
| 21,850.11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5********122079H | 经营规模
大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木材收购;木材加工;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纪;通用设备修理;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洗染服务;金属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喷涂加工;停车场服务;音响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旅客票务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休闲观光活动;露营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代驾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0080343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12-09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二重装备7项房屋资产转让行为的批复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6-10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后,如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经网络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网络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产权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资格条件(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6.意向受让方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2)同意在**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转让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5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