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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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54007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疆油库辅助用房建设工程 已****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6)16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81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公司自有土地**一座单层810平方米辅助用房,包括危废间、物资仓库及油样间(油样间内存放物品为12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18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38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50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70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最大存放容量为5吨)。同步建设室外场地、电力、排水、暖通等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1800.16平方米,建筑面积810平方米。(本工程不存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2.2 工程建设地点:**市**新区南疆港区中燃路118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疆油库辅助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在公司自有土地**一座单层810平方米辅助用房,包括危废间、物资仓库及油样间(油样间内存放物品为12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18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38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50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700cst燃料油油样(闪点61到120°C),最大存放容量为5吨)。同步建设室外场地、电力、排水、暖通等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1800.16平方米,建筑面积810平方米。(本工程不存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7月25日 至 2027年0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03日17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 标书代写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寇成阳
办公地址:**市**新区南疆港区中燃路118号
邮政编码:300461
联系人:王启臣
电话:185****0858
传真:****0178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何军
办公地址:**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2
项目负责人:唐佳兴
电话:022-****6017
传真:022-****8827
日期:2026年05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市滨****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王启臣
电话:185****0858
传真:****0178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南疆港区中燃路118号
**市滨****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2327
传真: ****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cn
受理单位地点: **市**新区**道1087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