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猴场**坝村通组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 ****
3、项目联系人:曾筝
4、项目联系电话: 183****4398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预算:495000.00元,最高限价:495000.00元。
(4)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施工工期:3个月。
(6)建设地点:猴场**坝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符合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未产生税费的出具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社保局或税务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政府采购网( www.****.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①-⑨项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至代理机构,逾时均不受理。(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标书代写
8、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省**市**区黄****中心A栋1405号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电子档)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9、磋商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10、磋商时间(**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30分
11、磋商地点:**省**市**区黄****中心A栋1405号
12、投标保证金
根据《安市财采〔2021〕21号》****财政局 ****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免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的书面答复,对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13、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县猴场镇猴场村
项目联系人:孙志江187****1265
14、采****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5、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曾筝
电 话:183****4398
地 址:**省**市**区黄****中心A栋1405号
16、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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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