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城市鲜活的文化名片,是承载乡土记忆、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地域特色的重要载体。为在道路命名中充分反映我市地理、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能够体现**历史、自然地理、文化遗产、名人典故、名胜古迹、特色产业等各类特色地名,探索建立《**市道路命名采词库》,供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正式命名时参考使用。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标
立足**实际,将能够体现**地理、历史、文化、产业特征等元素嵌入道路命名之中,进一步丰富**城市地名名称采词,传承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服务群众生活,提升地名命名质量。
二、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地名专名征集主要用于城市街、路、巷和桥梁命名。
三、征集名称要求
本次征集为地名专名(标准地名由“专名+通名”组成,如“**路”中“**”为专名、“路”为通名),采词符合以下规范:
(一)合法合规,规范严谨。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根植本土,彰显特色。体现**历史、地理、人文、民俗、产业或者红色文化元素,优先挖掘传承本土优质老地名、古雅词汇。
(三)简洁雅致,通俗易记。专名统一为2-4个中文汉字,寓意积极健康、贴合公序良俗;无生僻字、异体字、歧义字,读音顺口(含本地方言)、好找易记。
(四)严守底线,杜绝乱象。不以国家领导人姓名、普通人名、外国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商标品牌作为地名采词;杜绝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等。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为长期征集、动态收录、定期更新,常态化接收社会投稿,择优纳入市级地名采词库。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请填写《**市道路命名采词库征集表》(见附件),发至****区划地名科电子邮箱:****@163.com。咨询电话:0596-****730。
六、相关须知
(一)原创合规承诺。投稿人所提交采词,须无版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二)权益归属说明。本次征集为公益活动,所有投稿采词一经审核采用、纳入地名采词库,其著作权、使用权、修改优化权、媒体发布权等归****无偿使用。
(三)解释权说明。本次地名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共筑彰显**特色、承载乡愁记忆、适配时代发展的优质地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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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