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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收到**区金泽镇南旺村江、南旺新**河道整治工程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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