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周边单位、居民了解“SJLHZYXS-01****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根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方案公示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方案变更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工程名称: SJLHZYXS-01****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位置:**区泖港镇范家村,**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江
建筑规模:1838.15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建筑工程性质: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
建筑容积率:0.91
建筑高度最高点:15.75米,保留烟囱50米
方案变更情况:
1. 为确保**建筑处于原水管线控制线外,优化建筑平面轮廓。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1838.15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 1408.79 平方米调整为 1050 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由 3786.47 平方米缩减至 2400.05 平方米,容积率由 1.44 降至 0.91。
2. 因建筑平面轮廓调整,将**电梯设置于现状砖窑北侧提升井内,取消原方案中炉膛内电梯设计。
3. 充分利用现状楼梯基础,优化室外场地地形布局与室外钢楼梯位置。调整后,场地绿地面积由 160.8 平方米增至 323.7 平方米,绿地率由 6.1% 提升至 12.3%;垃圾处置设施由 12 平方米装配式生活垃圾设施,升级为 13.69 平方米室内垃圾房。
3. 同步优化建筑立面、剖面及整体空间效果。调整后,**主体建筑高度由 9.6 米增至 9.8 米,原砖窑改造后建筑高度维持 15.75 米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6月05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2日
意见反馈途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项目情况可咨询****
(1) 联系人: 俞晓磊 联系电话:130****9916
(2)意见反馈方式:
①信函:收件人:******局法规监督科
通讯地址:**区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
②电话:联系人:法规监督科董老师 联系电话:****0046
市政科郑老师 联系方式:****7749
电话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
③邮箱:****@163.com
**市******局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