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炎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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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1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霞阳镇店下路27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县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市**县中****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45′56.939″,北纬:26°9′50.095″)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1、入河排污口类型: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

2、申请的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14100m3/d,约443.85万m3/a;

3、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COD、NH3-N、TP,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L、15mg/L、2.5mg/L、0.4mg/L。工程年排放量:COD:1COD:33.99t、NH3-N:0.72t、TN:3.26t、TP:0.026t。

4、排口地点:**县中村瑶族乡**村项目场区东北侧斜濑水左岸,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6′0.134″,北纬26°9′52.837″;

5、养殖规模:设计鲟鱼产能为500t/a(100万斤),养殖用于生产鱼子酱的原料雌鱼;

6、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

7、养殖尾水排水标准: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COD、氨氮);

8、纳污水体:经10m长DN1000砼管排入场区东北角斜濑水左岸。

入河排污口论证主要内容公示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环境的影响

1、枯水期:通过预测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COD、NH3-N、TP,完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项目养殖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排放对斜濑水的影响很小。项目养殖尾水在未经处理经管道排入斜濑水,斜濑水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2、丰水期:通过预测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COD、NH3-N、TP,完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项目养殖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排放对斜濑水的影响很小。项目养殖尾水在未经处理经砼管排入斜濑水,斜濑水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项目养殖尾水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斜濑水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项目排污口下游论证范围内无鱼虾类越冬场、产卵场以及索饵场,也无鱼类栖息地、洄游通道。正常排放时,在排污口断面即能满足Ⅱ类标准要求,对该河段水域生态的需水水质影响相对较小,对该河段水域生态影响轻微。当事故排放时,养殖尾水未经有效处理,在汇入斜濑水后会略微增加污染物的浓度,但不会对水域生态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斜濑水内鱼类绝大多数是广布性种类,下游河段无鱼类“三场”,不会对其和鱼类产卵、索饵、越冬等产生影响;考虑到正常排污及非正常排污影响范围均有限,不会对鱼类产卵和肥育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项目排污口的设置对该河段鱼类**无明显不利影响。

(3)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符合性分析

1、水环境风险

在事故排放时,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下游水质局部污染物增加,养殖场将制定应急预案,发生风险事故时,关闭闸板,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放射性物质影响风险

项目不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排放,不存在放射性物质影响风险。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相关要求,不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违背。

4、是否影响供水、提防安全和河势稳定

2025年11月27日,****水利局关于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涉河管理事项的批复,同意项目工程按《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本项目排污口不改变河道形态,不影响行洪。

(4)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及其效果

项目养殖尾水采用“微滤机过滤+生态池净化”,排入斜濑水;经类比《******基地项目 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报告》中监测数据,采用相同工艺,处置措施可行。养殖尾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及《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一级标准,COD、氨氮、TP、TN、SS处置效率分别为30%、20%、35%、35%、50%,出水浓度可满足要求。综上所述,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可行。

(5)入河排污口设置最后结论

综上所述,**县中村瑶族乡生态鱼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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