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公告
****养殖场(户):
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县符合资****养殖场(户)能够及时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资金使用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扶大扶强的同时,统筹兼****养殖场(户),****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产。
(二)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拟补贴资****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三)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生猪产业发展,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四)坚持不重复支持的原则。同一年度内已获中央、省、市、县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励资金总额及使用安排
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11万元。
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县奖励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主要用于
生猪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生产设施改造、生猪屠宰企业改造、生猪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等与生猪生产紧密相关的支出。符****养殖场(户)根据本场实际申报建设内容。
(一)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 补贴环节。****养殖场(户)建设粪污贮存池、采购吸粪车等方面进行补贴。
2. 补贴标准。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100%进行补贴。
(二)生猪生产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 补贴环节。****养殖场(户)建设标准化圈舍、养殖设备等方面进行补贴。
2. 补贴标准。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的80%进行补贴。
(三)生猪屠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
1. 补贴环节。对生猪屠宰企业屠宰车间改造、冷链运输车、屠宰加工设备、质量检测仪器、冷库等方面进行补贴。
2. 补贴标准。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的80%给予补贴。
(四)生猪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1. 补贴环节。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需求统一采购消毒设备、消毒剂、除味剂、“瘦肉精”检测试纸、非洲猪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统筹发****养殖场(户)与屠宰企业。
2. 补贴标准。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100%进行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申****养殖场(户),必须如实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和企业信息,不得谎报和冒名顶替。
(二)申****养殖场(户),****养殖场备案系统上已赋码或备案。
(三)申报建设类的项目(标准化猪舍、粪污贮存池)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严禁销售病死猪。如有违反,不得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生猪养殖场(户)提供:**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投资预算等)
、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养殖专业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一卡通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对申报**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养殖场(户),采取材料初审和现场复核的办法,评定出符****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制定**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奖补对象、标准、建设内容等。生猪养殖场(户)的负责人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的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养殖场(户),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享受资金奖励。
六、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6月3日下午5点,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210室
联 系 人:王力
联系电话:177****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