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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教批复〔2026〕4号 ****教育局关于同意将****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2026-01-30 09:00:00
****:
你幼儿园提交《关于****变更举办者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同意你单位举办者由潘淑秋变更为黄峻凌。
请你****民政局、****管理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将办理情况报我局备案,并严格****招生办学,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附件:****登记表
****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
****登记表
名 称:****
地 址:灵****村委花江村88号
校 长:杨红梅
举 办 者:黄峻凌
办学类型:幼儿园
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主管部门:****教育局
有效期限:2026年1月29日至2029年1月28日
备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