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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2MAE5LJ417R | 建设单位法人:韩飞 |
| 王纪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81号3号厂房 |
| 年产2000万套劳保橡胶手套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5-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81号3号厂房 |
| 经度:116.944828 纬度: 39.270786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1 |
| 津武审环表〔2025〕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2MAE5LJ417R001Z |
| 2026-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2MAE5LJ417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2MAE5LJ417R | 验收监测单位:天衡****公司 |
| ****0106MA07C88CXX | 竣工时间:2025-08-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jinbinlvyi.com/page12?article_id=141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万套劳保橡胶手套(3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第一阶段年产混炼胶1200吨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年产劳保橡胶手套2000万套。劳保橡胶手套生产线包括A段+B段+C段,A段为胶片生产,B段为胶片深加工,C段为最终成品制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年产混炼胶1200吨。混炼胶生产线包括A段+B段,A段为胶片生产,B段为胶片深加工。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设备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调整好设备位置,严禁噪声扰民,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2、营运期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料室密闭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密炼、开炼、滤胶、硫化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及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硫化碳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3、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棉纱、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胶料、废胶杂质、废金属丝****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内各生产设备及厂房外风机、空压机和冷水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第一阶段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房外的风机、冷水机、空压机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棚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经验收监测,本项目第一阶段厂界噪声达标排放。2、本项目第一阶段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料室集气罩及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密炼、开炼、滤胶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及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硫化碳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经同1根18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经验收监测,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达标排放。3、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验收监测,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水达标排放。4、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①职工生活****管理委员会清运。②原辅材料拆包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滤胶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杂质、密炼、开炼、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料、滤胶机定期更换下来的废金属丝滤网、废气处理设施催化燃烧设备中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废催化剂验收期间尚未产生,按环评预测约3年产生一次,产生后由厂家上门回收,****回收部门。③设备生产和日常维护产生的废机油(HW08)、设备日常维护擦拭过程中产生的抹布等废含油棉纱(HW49)、生产过程中沾染有毒化学品原料的废抹布和废手套等沾染废物(HW49)、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布袋(HW49)、“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HW49)和废过滤棉(HW49),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接收处置。 |
|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调查,本项目第一阶段变动情况为:配料室的布袋除尘器、检测室、一般固废暂存区、空压机、原料区、成品区位置较原环评位置有所改变,旨在方便人员现场操作与日常管理;增加恒温室存放部分原料、成品,旨在便于控制其温度。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已落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污口规范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58 | 0.0281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19 | 0.098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1 | 0.008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7 | 0.384 | 0 | 0 | 0.117 | 0.117 | / |
| 1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本项目第一阶段两周期废水监测中,污水总排口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pH值、石油类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 |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炼、开炼、滤胶和检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硫化碳、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料室集气罩及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密炼、开炼、滤胶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及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硫化碳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排气筒P1出口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苯系物、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行业相关限值;二氧化硫的监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2标准限值。 |
| 1 |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棉纱、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胶料、废胶杂质、废金属丝****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产生的生活****管理部门清运。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胶杂质、废胶料、废金属丝滤网、废催化剂,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废催化剂验收期间尚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回收部门。产生的废机油(HW08)、废含油棉纱(HW49)、废抹布和废手套等沾染废物(HW49)、废布袋(HW49)、废活性炭(HW49)和废过滤棉(HW49),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接收处置。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 ****已针对本阶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3****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编号为120114-2025-18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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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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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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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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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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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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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