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市**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示范区建设项目 | ||
| **省**市**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省**市**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示范区建设项目 | ||
| A01-124********886991F-****0515-000001-7 | ||
| 更正公告 |
关于**省**市**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省**市**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6年5月15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一、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或市政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或市政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国家级奖项的,每获得一项得1.5分;获得过工程质量类省级奖项的,每获得一项得1分;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市级奖项的,每获得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该评审因素把企业获得奖项限制在建筑或市政项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请招标人修正评标办法,依法招标。标书代写
答复: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奖项评分主要考察投标人在同类项目的获奖情况,旨在考察投标人的同类工程履约能力,并无“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形,也无“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评标办法按原条款执行。标书代写
问题2:1.本项目未提供合同版本,是否提供 2.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付款方式,请予以补充。
答复:1.不提供合同版本;2.已补充,详见本项目在交易平台公开发布的招标答疑通知第二点。
二、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栏增加以下内容:
付款方式:(1)勘察费于签订合同后支付勘察费总价的30%;提交勘察成果后支付至勘察费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勘察费。(2)设计费于签订合同后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0%;提交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成果,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后支付至设计费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设计费。(3)工程**费于签订合同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预付款按平均的数额分5次从期中应支付的前5次进度款中扣回);进度款按照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价的80%;****工程部分的预算造价,其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余款待工程****审核中心定审结算后支付至财审核定金额的97%,质保金预留财审核定金额的3%,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具体付款方式约定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但不得背离结算方式条款。
本答疑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次答疑未改变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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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