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温政办〔2014〕127号)、《****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为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决定将2026年“浙体育”体质测试服务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项目及内容
| 项目 名称 |
举办 时间 |
地点 |
购买服务内 容和标准 |
采购 预算 |
项目简介 |
| 2026年“浙体育”体质测试服务工作 |
6 月 至 11 月 |
瑞****体育中心 |
根据浙体群〔2026〕112号、温体群〔2026〕1号文件要求:1、常态化国民体监测服务。监测服务对象为3-79 周岁(不含7-19 周岁人群)的公民,分为幼儿(3-6 岁)、成年人(20-59 岁)和老年人(60-79 岁)共4090人。 2、国民体质监测定点监测。对象为3—79岁人群男、女各12人,共408人。其中幼儿3—6岁每1岁为一个级别;成年人每5岁为一个组别,需定点定量定人群监测。 |
不超过22.5万元 |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浙体群〔2026〕112号、温体群〔2026〕1号文件要求,开展“浙体育”体质测试服务工作暨2026年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行动,旨在掌握我市国民体质变化规律,配合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效果评估,推进“健康**”建设。 |
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具有一定国民体质监测经验,能配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和监测队伍及全套体质检测器材;
(三)能够先行垫付国民体质监测事项所需劳务费、交通费、消耗性器材费等所需经费。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项目经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购买服务报名表(附件);
(二)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拟承办项目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
(四)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五)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报名者需承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6月1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群体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华金,联系电话:0577-****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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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