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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办法》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心综合体项目拟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公示内容:
1.因本项目紧邻汀江,临水建设条件下,地下室车库需额外采取结构安全及防渗抗浮措施,将进一步增加工程建设成本。鉴于本项目用地空间有限、建设资金紧张,****健身中心核心功能用房落地,同时优化项目投资效益,因此本次取消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需求****剧院地下车库统筹平衡解决。
2.总平面布置绿化区域及非机动车区域有所调整,总平面布置图绿地面积不变,非机动停车位由274个修改为211个。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均有所调整,详见变更图纸。
3.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10578.45㎡修改为6828.94㎡;建筑占地面积由2517.30㎡修改为2501.85㎡;建筑密度由45%修改为44.72%。
办公地点:**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505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1.设计变更单
2.变更后总平面图
3.建筑单体方案、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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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