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年**区水系连通工程(火**塘湖片区)项目施工
2.标段名称;2026年**区水系连通工程(火**塘湖片区)项目施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描述修改为“**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3.2修改了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总报价得分的分值以及人信用的评分标准。标书代写
3.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人资格要求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
“若项目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修改为:
“若项目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3.4招标文件第二章 人须知 人须知前附表中
| 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的设计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内容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设计的专业内容,分包内容需须得到业主单位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 中标后须将该项目中标金额40%以上的非主体合法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合法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 |
修改为:
| 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主体工程、关键工程等法律法规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内容需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 中标后须将该项目中标金额40%以上的非主体合法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合法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 |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单位及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与芜石路交汇处北200米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金兆哲
电话:187****31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葛景友
电话:182****1098